本報訊 (記者陳勇)“我是學財會專業的,應具有財會人員的基本職業道德。”面對學校表揚,寧夏職業技術學院經管系2012級會計電算化(1)班的徐歡同學這樣說。
   事情還得從9月4日說起。當天,徐歡到該校計財處準備交最後一年的學費,由於當時交費學生很多,收費老師將另一名同學多打印的POS機小票給徐歡簽了字,誤當做徐歡的交費憑證。之後交費票據與POS機小票金額不符,又退還徐歡450元。手續辦完後,徐歡發現刷卡記錄顯示的銀行卡號與實際刷卡卡號不一致。隨後,她兩次去銀行查詢,發現賬戶沒有支出記錄。
   於是,徐歡找到輔導員反映情況,輔導員建議她去學院計財處重新核對。9月5日,徐歡到計財處詢問學費是否核實,並留下姓名、電話。計財處老師經反覆審核,最終確定徐歡刷卡不成功,並聯繫徐歡進行了更正。  (原標題:寧職學生徐歡踐行職業道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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